隨著涉外交流的增多,涉外投資、涉外訴訟等情況經常遇到,這時就需要確定境外公司主體的存在及其合法性,那么需要怎么做呢?
圖片來源:攝圖網
唯一的辦法也是國內政府部門的要求,就是辦理外國公司主體資格公證認證。
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520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者組織的,就屬于涉外民事案件。
而涉及一方或雙方是境外主體的民事案件,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幾種情況:
(1)境外當事人在中國法院起訴境內當事人的;
(2)境內當事人在中國法院起訴境外當事人的;
(3)境外當事人在中國法院起訴境外當事人的;
(4)境外當事人作為第三方人在中國法院參加訴訟的;
(5)境外當事人參加中國法院訴訟的其他情形。
2006年4月27日「關于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外企200681號文」:第五條:申請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審批和設立登記時向審批和登記機關提交的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在國內法院訴訟時,一般都會要求提供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首先要確定國外公司的真實存在性,那么就需要對其注冊登記文件進行公證,國外公司的登記注冊文件在國外叫注冊證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在國外沒有法定代表人之說,公司只有董事,然后董事會決議選舉出對某項事務的有權簽字人,然后這個人來簽署授權委托書,這是一個很完整的邏輯順序。
美國公司來說,所謂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即其登記注冊文件,美國公司注冊證書,英文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也就是一份董事會決議,授權誰是有權簽字人。
卓信企業提供國內外公司注冊、銀行開戶、年審報稅、代理記賬、商標注冊、境外投資備案等代理代辦服務,如果您有這方面業務辦理需求,歡迎隨時咨詢我司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