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內地企業赴海外上市的大潮中,BVI公司不斷的被提及。大家對BVI公司的了解也越來越多,但是很多人不明白為什么一些香港上市公司要設置兩層BVI公司?卓信將為您解答該疑惑!
BVI公司的作用:回避法規約束,稅收減免。
實際業務公司一般都做成BVI A-> BVI B -> 實際業務公司,如西藏5100,中國聯通都是采用這種模式,即 “海外重組”其目的如下:
第一,實現資產所有權的轉移
(1)這要為國內企業進行“紅籌架構”上市。
(2)注冊BVI離岸公司在美國、香港上市,其公司的資產注入和抽離操作可不受上市地區的法律法規約束。
案例:中國聯通:
中國聯通的母體為BVI聯通集團,擁有A股中國聯通600050的51%股份。2000年,聯通0762在香港注冊,并在香港上市。為了將聯通A股的資產注入聯通0762,以助其在香港融資并提振股價,聯通集團注冊了另一BVI聯通新世紀,作為BVI聯通的全資子公司。之后,聯通集團將CDMA網絡的北方各省資產注入BVI聯通新世紀,而聯通0762隨即收購了BVI聯通新世紀,完成了資產的轉移。
第二,梳理海外資產
(1)國內企業進行海外擴張時,未能合理規劃股權結構;
(2)通過多層BVI結構梳理海外資產,能夠方便今后的股權操作、分拆上市。
(3)海外利潤可作為國內公司的投資收益,不是經營利潤,可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
案例:國有大型出版業進出口企業(非上市)
該企業為進行業務擴張,曾在90年代擴張過日本、美國、歐洲、南美等地十幾家分公司和辦事機構。除一部分分公司是獨資以外,很多機構都是與當地的合作伙伴進行合資,甚至發生了交叉持股的現象。 近幾年,此公司需要準備上市,面臨梳理海外資產和收益的情況。但由于股權歸屬不同,利潤統計、征稅、資產核算等等都有很多麻煩。于是該公司使用多層BVI結構:首先成立BVI 1,作為國內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隨后注冊若干BVI a, BVI b...等,每個BVI對應一個海外合資公司,以股權轉讓的形式將母公司的所有權轉讓給BVI a,b,c,d。最終由BVI 1公司控股,將所有BVI a,b,c,d都列為BVI 1的全資子公司。
總結:
1. 為啥要做結構?主要為享受雙邊稅務協定的優惠。
2. 為啥邊界都做雙層?方便資產剝離,避免資產剝離時改變主體結構,避免結構變動后不能繼續享有已有的優惠政策。
以上是為什么一些香港上市公司要設置兩層BVI公司的原因,如果仍有不明白的,可詳詢我司400-033-6626。